2019年來“認罪認罰從寬”適用率超70% 中國官方重申并非一律從寬
中新社北京9月22日電 (記者 張素)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訴訟制度,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22日就此表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并非一律從寬、一味從寬。
22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貢獻檢察力量新聞發(fā)布會。會上披露,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為72.2%;量刑建議采納率為92.7%;一審服判率為96.1%,高出其他刑事案件13.7個百分點。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由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正式確立的。苗生明注意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帶來的變化,并指出,認罪認罰與“以審判為中心”兩者之間并不沖突,而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他說,一方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可以有效降低證明犯罪的難度,但決不是降低證明的標準,而“以審判為中心”要求提高偵查取證和審查起訴的質(zhì)量,這是前者得以有效行使的基礎;另一方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適用,可以為案件“繁簡分流、快慢分道、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創(chuàng)造條件。
數(shù)據(jù)顯示,過去20年間中國社會長期穩(wěn)定,重罪案件占比持續(xù)下降,目前80%以上為輕罪案件。面向犯罪結構的變化,檢方堅持少捕慎訴慎押,深化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今年1月至8月,檢方不批捕11.4萬人、不起訴16.4萬人,不捕率、不訴率同比分別增加了7.6和1.5個百分點。
目前該制度實施將滿三周年,苗生明也透露了相關進展:為健全控辯量刑協(xié)商機制,最高檢擬出臺人民檢察院辦理認罪認罰案件控辯協(xié)商同步錄音錄像規(guī)定;為加強量刑建議規(guī)范化建設,最高檢準備出臺相關指導意見以提升檢察官的量刑能力。
最高檢同時強調(diào),對于危害特別嚴重、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案件,必須依法從嚴懲處,不能從寬。2013年1月至2021年8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各類犯罪嫌疑人812.1萬人,起訴1357.9萬人。其中,檢方對拉攏、脅迫等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黑惡犯罪的“一律從嚴追訴、從重提出量刑建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