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揚州等地采購公共自行車價格懸殊系媒體誤讀
中新網揚州1月31日電 (記者 崔佳明)日前,多家媒體報道殷思亮律師對江蘇揚州、安徽阜陽等地采購公共自行車價格懸殊的質疑,引發(fā)社會各界爭議,“我從來沒說過‘采購項目耗資過高’,我不是估價師,是律師?!?1日,記者聯(lián)系了殷思亮律師,他說他在其微博說的很清楚,不是孤立的在指責每輛公共自行車的綜合成本高,而是反對任何違反政府采購程序的采購行為,程序違法。
據殷思亮律師說,2014年3月7日,揚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人民幣480萬元購買1000輛自行車及配套服務;2014年8月21日第二次又以4265萬元向同一公司采購5000輛及配套服務。安徽的阜陽市公共機構節(jié)能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014年10月29日以人民幣6488萬元,采購某公司6500輛自行車及配套運營維護管理服務。
作為律師,殷思亮認為,安徽阜陽的該次政府采購項目可能存在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江蘇揚州雖然比阜陽采購的公共自行車及配套服務便宜了,但為什么兩次公共自行車政府采購價格差距如此之大,第二次是否存在明顯違反政府采購法行為?對此,殷思亮律師已經分別向江蘇揚州、安徽阜陽兩地的財政局、監(jiān)察局、審計局等部門提交信息公開、檢舉文件。
江蘇揚州和安徽阜陽對于殷思亮律師的質疑也通過媒體給予了官方回應,安徽阜陽市公共機構節(jié)能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江志國說,阜陽本次政府采購合法合規(guī),6488萬元的采購包括了7800套雙立柱式鎖車器、200套站點控制器、1套后臺管理系統(tǒng)、6500輛9800型公共自行車等多種配套設施,還包括90名員工5年的運行管理費用。揚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在30日晚回應說,揚州市政府已經關注到殷思亮律師以及媒體提及的公共自行車采購的問題,市政府已決定成立聯(lián)合調查組開展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此前,揚州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處的相關負責人也對媒體表示,4000多萬元的采購價,不僅包括自行車,還包括自行車后臺系統(tǒng)、鎖車器材、相關基建和5年的運營服務費用,采購的相關明細在采購中心官網上都有公示,整個公共自行車系統(tǒng)的工程清單包括“站點設備”、“機房設備”、“軟件”、“工程安裝”等大類明細,每一個大類里面,還有“鎖車器”、“基礎工程”等小類明細,“公共自行車”的采購,只屬于20余項小類明細之一。
與此同時,殷思亮律師一再表示,他認可公共自行車建設使得大家出行方便,也并不是孤立的在指責每輛公共自行車的綜合成本高,而是反對任何違反政府采購程序的采購行為,程序違法,結果就很難確保公平公正,程序合法,就不怕接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監(jiān)督。他是希望通過大家共同努力,規(guī)范政府采購行為,促進廉政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