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頭溝教委發(fā)布教師最嚴外出培訓限令 考察結束后15天內必須寫出成果
教師外出考察不得超過7天
(記者 林艷)近日,門頭溝教委發(fā)布了一則關于“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的通知。為了規(guī)范教育系統(tǒng)各式外出培訓考察,以防公款旅游,這則通知可謂“史上最嚴”限令。除了嚴禁老師以培訓名義到風景名勝區(qū)旅游之外,還要求外出規(guī)模一旦超過4個人,必須至少提前一周提交各式審批材料。此外,教師在考察結束后15天內,必須寫出考察成果或總結,成果要在校內展出。
考察時間不得超過7天
按照門頭溝教委的通知,各學校組織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和考察,都必須嚴格控制人數和時間,學習培訓考察時間原則上不超過7天(特殊性專項培訓另行審批)。為防止考察培訓變公款旅游,門頭溝教委明令要求,教職工不得以開會、學習、培訓、參觀、考察、學術研討和交流等理由,到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區(qū)委、區(qū)政府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qū),變相進行公款旅游。
門頭溝教委對于“嚴禁公款旅游”提高了標準,甚至要求“本單位自行組織的學習培訓活動,原則上在本區(qū)進行”。對于培訓考察中涉及的餐旅費,通知里也一并嚴限,“如確需第三方服務的,第三方服務僅限于交通、食宿,請示及培訓考察方案經教委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倍覍τ谏陥蟮呐嘤柨疾旆桨?,要求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未經教委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調整。
外出4人以上要求“超嚴格”報批
為了嚴格控制外出培訓規(guī)模,門頭溝對于老師考察培訓項目的報批,也極其嚴格,明確到具體的人數和天數。其中,對于規(guī)模達到4人以上的培訓考察,可謂執(zhí)行“超嚴格”報批制度,要求必須提前一至兩周,將申報材料以書面形式報教委主管科室審核。
對于所謂的“申報材料”,此次通知里也有詳細的要求說明,必須包括培訓的通知或邀請函、審批表、請示及培訓考察方案。其中,對于培訓的考察方案,也具體要求“寫明活動目的、時間、內容、日程安排、人數、路線、交通方式、主要負責人等,學習培訓考察的內容與日程安排,都要詳細明確”。對于學習考察培訓規(guī)模在4人以下的情況,雖然不要求報教委審批,但也要求必須將學習考察的內容、時間、人員、經費、主要負責人、學習成果,在學校公示欄進行公示。
考察結束15日內必須展示成果
怎么說明考察培訓真的有實效和意義?門頭溝教委也出了一“嚴招”,要求老師在考察培訓活動結束后的15天內,形成考察成果報告或總結,活動成果還要求在校內進行展示。
考察培訓結束后的報銷問題,門頭溝教委也提出了新的規(guī)范,要求“基層單位原則上使用公務卡、銀行轉賬方式進行結算,盡量減少現金使用”。按照規(guī)定,學校在報銷培訓費時,規(guī)模在4人以上的,要求必須提供主管科室和主管主任審批的《基層單位教職工外出學習培訓考察審批表》、培訓考察方案、原始發(fā)票及其明細單據;4人以下的,也要有單位行政會研究記錄復印件、培訓考察方案、原始發(fā)票及明細單據。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未經批準擅自更改培訓考察方案的或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培訓費用,不予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