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獎項累計計分。
(三)獎勵認定。
獲得優(yōu)秀士官人才獎的,退役士兵本人應具備受獎證書,同時檔案中必須具備獎勵通令;獲得上述其他獎勵的,退役士兵本人檔案中必須同時具備獎勵登記(報告)表、獎勵通令或命令等材料,獲得平時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還應具備受獎證書和獎章。四、職業(yè)技能等級記分
以檔案中《XX專業(yè)士兵職業(yè)技能鑒定登記表》、《職業(yè)資格證書》為依據(jù),予以計分。
(一) 初級技能(五級),計1分;
(二) 中級技能(四級),計3分;
(三) 高級技能(三級),計5分;
(四) 技師(二級),計7分;
(五) 高級技師(一級),計9分。
職業(yè)技能等級記分按照其中最高等級記分,不累計。
五、殘疾等級記分
(一)士兵服役期間因戰(zhàn)評定為5至10級殘疾等級的, 分別計50、40、30、20、1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