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沈華山)幾天前,班上發(fā)生了一起打架事件:憤怒的小明打得小軍口鼻孔流血。在把小軍帶到校醫(yī)室處理之后,我問小明:“你說一說,為什么要打小軍?”
小明怒氣未消:“他這是找打!他讓我在全班同學面前丟臉。”
“他怎么讓你丟臉了?”
“他說我們班二隊長是個黑蛋子、色鬼,寫情書給女生,人家都不要。”“你是二隊長???你是黑蛋子啊?你是色鬼???你給女生寫情書了嗎?”小軍趁機狡辯。我知道小軍在為自己開脫責任,并趁機譏諷小明,因為我知道長得黑黑的小明綽號正是“二隊長”。
小明又被激怒了,他攥緊了拳頭。為了避免事態(tài)擴大,我嚴厲批評了小軍:“你不要再說了!你說的是誰,連傻子都能聽懂!今天你被小明打了,你自個兒也應負一定責任!”
“那我現(xiàn)在被他打傷了,他要帶我去縣醫(yī)院做CT!我頭暈得很厲害。”小軍似乎耍起了無賴。
“我可以帶你去檢查!”說完,小明轉(zhuǎn)向我,“但是他說的話嚴重侮辱了我的人格,我的精神受到了巨大刺激,說不定還會誘發(fā)精神病,我要求他先賠償我的精神損失5萬元!”小明突如其來的要求讓小軍直發(fā)愣……
“看來你們這學期的法律常識學得都不錯嘛!”我心里暗暗想笑。
經(jīng)過耐心開導,他們最終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本著“民事主體”之間應“互諒互讓,公平對等”的原則,各自做了檢討,雙方握手言和。
這種因一句“損言”而大打出手的例子很普遍,小明與小軍的案例很具有代表性。一句陰損的話語,就像在潰破的傷口撒上一把鹽,猶如一柄尖刀扎在人的心上,成人尚無法承受,更何況十幾歲的孩子呢?一句“損言”,有時就是一顆仇恨的種子,遺患無窮。
心有所思,言有所示。孩子們看似玩笑的三言兩語“損言”,我們做家長、做老師的切不可小視。剔除掉指桑罵槐、諷刺挖苦等“肉刺”,孩子的語言才會干干凈凈,內(nèi)心才會充滿陽光。